焦作市人民医院3号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升级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采购内容
二、谈判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名录内;
2.供应商须提供原运行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服务内容
工程概况:焦作市人民医院3号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升级项目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40天内完成。
五、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2日中午12点,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焦作市总部新城34号楼503 ;
3.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名录截图、原运行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领取谈判文件(以上资料审查原件,留A4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存档)。
4.售价:300元/套。
六、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总部新城34号楼503。
七、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焦作市总部新城34号楼50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焦作市人民医院官网》、《焦作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焦作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职先生
电 话:0391-2113110
地 址: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2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