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运行管理指引
一、项目初步筛查
申办方/CRO发送试验方案电子版至机构邮箱(rmyygcpjgb@126.com)并电话告知机构秘书,机构工作人员约1-2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或电话答复是否承接该项目(可同步与PI对接)。PI和机构均同意承接该项目后,可着手准备立项材料。申办者从本机构网站下载“附件一:临床试验立项申请审批表”及“附件二:临床研究机构初步审查提供文件清单”,申办者需按照清单准备资料。
二、项目立项
1.专业研究者及申办者共同填写“临床试验立项申请审批表”,并签字确认,连同清单中的资料,递交至机构办公室
2.机构办公室秘书负责对递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与申办者保持沟通。
3.机构办公室出具审查意见(必要时由机构办公室组织专家库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查),申办方根据审查意见对资料进行补充和完善。
4.若机构办公室同意受理,发出“临床试验受理函及回执单”,则可递交伦理委员会审批,专业研究者及申办者需持“临床试验受理函及回执单”共同负责向伦理委员会递交所需资料,回执单经伦理委员会填写后需由申办者返给机构办公室备案。
三、伦理审查
1.申办者下载“附件三:伦理初审审查申请表”和“附件四:临床研究伦理初步审查提供文件清单”,由申办方和研究者共同填写申请表,并签字确认,申办者按照“伦理送审文件清单”准备资料。
2.伦理委员会秘书负责对递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与申办者保持沟通。
3.申办者将伦理审查费交至医院账户。
4.召开伦理委员会,项目PI到会陈述。
5.若通过,伦理委员会出具伦理批件,并将批件转给机构办、申办方、研究者。
四、合同签署
协议由机构办公室秘书进行初审,并与申办方进行讨论,初步定稿后交机构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医院法务部门进行复核,无异议可递交机构主任签订协议。
五、联系方式
机构秘书:冯林旭 联系电话:18317260625
伦理秘书:易莎莎 联系电话:13839193792